“重庆仲裁杯”第五届律师庭审大赛
思辨比拼与普法应用同行——“重庆仲裁杯”第五届律师仲裁庭审大赛半决赛开赛
发布时间:2023-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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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仲裁委员会  | 浏览人数:

3月11日,“重庆仲裁杯”第五届律师仲裁庭审大赛半决赛,在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开赛。通过赛前充分准备,四支参赛队在庭审现场使出浑身解数,全力争夺冠亚军资格。最终,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与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会师决赛争夺冠亚军,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和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进入决赛季军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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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决赛在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开赛

下午两点,半决赛正式开始。四组参赛队在复赛阶段就已经抽签分组完成,分别为第一组由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申请方)对阵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被申请方);第二组由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申请方)对阵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被申请方)。

据了解,本次半决赛选取了真实发生且具代表性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并创新采用了仲裁庭评委+现场评委的“双评委”模式。同时,为营造真实仲裁庭审现场,完美复刻仲裁庭审过程,半决赛现场从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到当事人举证质证、论证推理,再到仲裁庭进行审理查明,所有仲裁庭审环节都随着比赛进程的展开,进行了详细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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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队都派出经验丰富的精英青年律师参加半决赛

记者看到,由于本次大赛已进入半决赛阶段,四支参赛队分别派出了具有丰富庭审经验的青年律师参赛。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两组队伍分别围绕案情的争议焦点,通过举示证据材料、发表质证意见、回答仲裁庭提问等方式,在现场针锋相对、据理力争。他们深入浅出的分析、逻辑清晰的答辩,让整个半决赛庭审现场精彩纷呈、缜密紧凑。

“针对参赛经验不足的情况,我们每场比赛都进行了非常充分的筹备。”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陈虹宇律师说,首次参赛便进入半决赛的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得益于律所采用的“车轮战术”,律所充分根据四名参赛青年律师各自的优势与特点,轮流组成比赛团队,在本届大赛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

“我觉得本次大赛是一次‘三高’的比赛。”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王思静表示,虽然律所曾是往届的冠军队,但是本届大赛各参赛队所表现出“高水平、高规格、高质量”,让他们倍感压力。因此,律所几乎是举全所之力,从人员配比、到案例材料收集核定、以及出庭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等各环节,都是全员参与其中。

在现场记者了解到,为提高社会公众对仲裁的认识、增进仲裁的运用,本次大赛还首次特别邀请了20多家企业走入仲裁庭观摩,并现场普法。而在半决赛赛程间歇阶段,还创新增设了现场互动问答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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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首次邀请企业到场观摩和互动

“现场观赛和互动问答,让我们更加了解企业如何运用仲裁制度防范及化解法律风险。”观摩比赛的某企业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了解与仲裁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积极运用仲裁的方式,为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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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快速“成长”让侯茜感触很深

“我觉得‘成长’是我对本次大赛最深的感受。”作为本次半决赛首席仲裁员,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茜告诉记者,大赛已成功举办了五届,自己也亲身参与了多届仲裁庭审大赛,深刻感受到参赛队伍所表现出的整体素质、专业水平、临场应变等多方面功底都在年年提高,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

侯茜表示,律所重视、参与队伍实力强,打造出越来越高水平的大赛,也带动了社会与公众更多去了解仲裁、运用仲裁。“可以这样说,大赛的成长也积极促进了仲裁的发展。”侯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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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代练,促进了青年律师成长,同时也通过比赛现场让社会和公众更多地了解仲裁。”据重庆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律师队伍是推广和运用仲裁制度的主力军,律师队伍提升仲裁实务技能水平能够使仲裁制度优势得到更大的发挥,为民商事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最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过近四个小时的精彩比拼,两支参赛队伍携手挺进决赛,将于四月上旬迎来更加精彩激烈的角逐,敬请关注。


仲裁知识课堂

1.什么是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居中裁判,并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以解决双方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2.仲裁具有哪些优势?

(1)当事双方自愿,自由选择的权力更多,具有很大的灵活度和自由度,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使用的语言和适用何种法律、开庭方式、仲裁程序等;

(2)专家断案,仲裁员队伍是由多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所争议的事项由学有专长的人士进行仲裁,充分保证了裁决的准确性和解决纠纷的质量;

(3)对双方的信息保密,仲裁实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4)高效快捷,仲裁施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5)仲裁裁决具有广泛的执行力,根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规定,仲裁裁决可以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能够快速有效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哪些属于仲裁的受理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投资、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的纠纷。

4.哪些内容仲裁不能受理?

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劳动纠纷;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5.仲裁具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经作出,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仲裁申请受理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哪种方式查询案件的相关情况?

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可以登录重庆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在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登录,即可查询案件的所有进程以及与办案秘书进行对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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