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裁发〔2018〕10号
专咨委、职业监督委,仲裁办,各分支机构,各仲裁员:
仲裁员是仲裁案件审理和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的主体,是仲裁公信力的建设者和仲裁事业发展的推动者。在重庆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任期内,仲裁员恪尽职守、勤勉敬业,给当事人、代理人留下了亲和中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为打造重庆仲裁“公正、高效、专业”的品牌形象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第四届仲裁员任期内,涌现出了一批热爱仲裁事业,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积极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在仲裁理论研究或实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业务精通、善于调解、公正高效的优秀仲裁员。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仲裁员自愿申报、公开推荐、复核筛选、综合评审程序,经重庆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孙鹏、宋宗宇、卢代富、高飞、赖野、陈之明、何桐雨、邓凌、吴爱平、蔡虎第四届委员会“十佳仲裁员”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十佳仲裁员”谦虚谨慎,再接再励,进一步做好仲裁工作。希望全体仲裁员以他们为榜样,忠于宪法和法律,秉承法治精神,认真履行仲裁员职责,公正、高效、专业办理仲裁案件,为大力推进仲裁法律制度,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仲裁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