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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南仲裁院积极构建“法院+仲裁”协同解纷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4-12-2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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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仲裁委员会  | 浏览人数:

为推进民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化解民商事纠纷多元机制,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院积极推进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与黔江区人民法院共同推进打造“法院+仲裁”的全新模式,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2024年12月11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与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院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四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多元解纷,积极引导民商事纠纷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仲裁协议,自愿选择仲裁途径化解民商事纠纷。二是坚持便民利民、集约高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三是坚持依法公正、法治保障,法院依法办理仲裁保全,积极支持仲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坚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完善程序规范、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优化资源,促进共建共享。

双方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诉仲衔接引导分流机制,渝南仲裁院配合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区法院加强立案引导和案件分流,对已约定仲裁的民商事纠纷不予受理,对未约定仲裁的,积极引导其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二是建立健全诉仲衔接协调配合机制,区法院收到渝南仲裁院提交的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申请后,及时高效办理保全申请。三是建立健全诉仲衔接沟通机制,区法院、渝南仲裁院指定专人负责对接,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学习。

下一步渝南仲裁院将与黔江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该机制,充分发挥黔江区人民法院、渝南仲裁院各自职能优势,把握诉仲衔接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黔江区全面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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