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知识
19.当事人申请保全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2-06-1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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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仲裁委员会  | 浏览人数:

        当事人申请仲裁前保全,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仲裁保全申请书、保全担保书、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工商档案复印件等)、被保全人的保全标的物线索。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保全,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仲裁机构开具的保全函、仲裁保全申请书、保全担保书、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工商档案复印件等)、仲裁申请书、被保全人的保全标的物线索。
        因各地人民法院对保全的要求稍有差异,为确保保全程序的顺利进行,建议当事人可事先就保全问题直接向相关人民法院咨询,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保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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