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派往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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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仲裁委员会  | 浏览人数:

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是重庆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用工形式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渝西仲裁院办案秘书岗(工作地点在永川区)、立案秘书岗、仲裁收费岗工作人员各1名,共计3名。

(二)用工形式: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本办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渝西仲裁院办案秘书岗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方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3. 30周岁以内(1994年9月及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法律工作经历者、永川区本地户籍优先。

(二)立案秘书岗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

2.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3. 30周岁以内(1994年9月及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立案收费岗

1.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

2.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纪律意识强,能吃苦耐劳,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3. 40周岁以内(1984年9月及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至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止,应聘人员可登陆飞驶特人才网(https://www.fsthr.com/)点击首页“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图标,打开在招聘公告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报名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做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另做通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携带应聘岗位所需的证明文件原件(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身份证、本人签名的《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短信和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分值:面试按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本办承担。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六、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人才招聘网站和重庆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提交仲裁办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

按照本办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具体薪酬待遇请电话咨询。

八、本次招聘由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86898661、86898690

点击此处报名→报名链接

附件: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1).docx


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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