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公开招聘涉外法律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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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仲裁委员会  | 浏览人数:

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是重庆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涉外法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方式

(一)招聘岗位:国际仲裁秘书岗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方式:本办直接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仲裁事业,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强;

(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国际法专业(包括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仲裁等方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双一流大学毕业,或有留学经历并取得国外知名高校学位;

(五)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六)能够熟练运用英语或者多国语言进行书面、口头表达,能够独立完成外语法律文书的撰写起草,曾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熟练操作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八)1994年6月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12:00至7月10日18:00期间(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8点),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49.157.217:13625/exam-system-examinee/cqzcw)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网上报名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报报考信息,报名环节将不进行资格审核,请自查资格条件,符合要求再行报考,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工作人员审核应聘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7月11日12:00前进行修改上传,等待重新审核。报名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渝大道153号绿地保税中心一期4栋24楼华夏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3.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者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1)身份证;(2)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3)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4)英语等级证书;(5)法律职业资格A证;(6)本人签名的《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7)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8)近期2张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知(网址:http://113.249.157.217:13625/exam-system-examinee/cqzcw)及短信予以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法律专业能力和英语能力。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24年7月14日12: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和携带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比例为1:3,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方式和分值:面试考试中按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具体时间和地址及其他注意事项将由华夏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短信或电话予以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的拟聘人选。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本办承担。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七)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精典人才网和重庆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提交仲裁办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八)薪酬待遇

按照《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规定试用期,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待遇从优。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休假。

四、本次招聘由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系人:

张   灵;联系电话:023-63111893

秦礼敏;联系电话:023-62900097


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附件-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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